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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要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1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加强监管监察工作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强化《煤矿防灭火细则》宣贯落实、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强化机电运输设备检查、强化煤层自然发火防治工作。《通知》明确煤矿使用电、气焊等进行切割、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

在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研判与管控、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石门揭煤、一翼或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初采初放、启封密闭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研判,制定专项措施,强化现场管理,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加强监管监察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做好岁末年初等关键时期的监管监察工作,对通风系统不健全,瓦斯治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器、监控数据造假,瓦斯超限作业及假钻孔、假抽采、假评判、假预测等行为,要严格处理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将保供矿井、采掘失调矿井列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防范煤矿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要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